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财税重难点问题解析

收到出租设备的租金,现金流量项目属于“销售产成品、商品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”还是“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”?

返回列表 来源: 发布日期: 2022.10.25

【问题】

收到出租设备的租金,现金流量项目属于“销售产成品、商品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”还是“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”?

【回答】

“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”,本项目反映企业除上述各项目外,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,如罚款收入、经营租赁固定资产收到的现金、投资性房地产收到的租金收入、流动资产损失中由个人赔偿的现金收人、除税费返还外的其他政府补助收入等。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,如果价值较大的,应单列项目反映。

因此,贵司收到出租设备的租金,现金流量应该在“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”项目反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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