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财税重难点问题解析

在视同销售业务中,销售金额的确定方法是什么?

返回列表 来源: 发布日期: 2021.01.15

1.上的收入,通常以公允价(本企业同期同类的市价)确定,没有公允价的,直接以成本结转,没有组价(组成税价格)这种说法(组价只是税法概念)。

2.所得税收入,通常以公允价(本企业或同类企业同期同类的市价)确定;外购商品可以直接以进价确定(一般是指购入时间不超过12个月);没有公允价的,或者公允价明显偏低而又无正当理由的,由税务机关核定,也没有组价这种说法。

3.组价主要体现在流转税中。流转税销售额的确定,必须严格按以下三个步骤:首先看本企业的同期同类价格,再看同类企业的同期同类价格,都没有时才按组价。而且三个流转税的组价公式不完全相同。

(1)只征收增值税的:组成计税价格=成本×(1+成本利润率)(增值税成本利润率为10%)

(2)既征增值税,又征消费税

(3)营业税组成计税价格=成本×(1+成本利润率)÷(1-营业税比例税率)

注:成本利润率为营业税中规定的成本利润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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